三国志2015
策略 | 6.0分 | 2021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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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,本机关编制了姜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详情公示。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建议详细阅读本公示,并按照公示中说明的程序提出信息获取申请。本公示可以在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www.jiangyan.gov.cn)上查阅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
根据本机关的职责范围,我们将主动公开以下各类政府信息:
1. 领导分工与机构职能:包括姜堰区教育局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。
2. 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:涉及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及其解读,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。
3. 重点工作计划与人事任免:包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、人事任命、职务调整等重要事项。
4.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:每年度发布信息公开工作报告,阐述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展、成效和问题。
5. 法律、法规及规章: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。
二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
本机关将通过以下渠道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:
1. 区政府门户网站: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会在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www.jiangyan.gov.cn)上发布。
2. 政务新媒体:通过“江苏姜堰”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,及时发布政府信息。
3. 现场查阅点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姜堰区史志办(档案馆)(姜堰区上海路68号)和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中心(姜堰区上海路1号)等政府信息查阅点现场查阅公开信息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
如果您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之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。我们会根据实际掌握的政府信息提供内容,但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其他处理。
(一)申请的提出
1. 申请方式:
书面申请: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领取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也可以从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进行填写。
互联网申请:申请人可以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“信息公开-依申请公开”栏目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。
邮寄申请:如果您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,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。邮寄地址: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90号,邮政编码:225500;传真号码:0523-88088560。
2. 申请内容:
申请人姓名或名称、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。
政府信息的名称、文号或其他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。
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二)申请的处理
1. 受理与答复: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首先进行登记,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经上级政府机关批准,可适当延长答复时间,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若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。
2. 申请数量过多的处理:
如果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数量或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,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。如果本机关认为申请不合理,可能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;若认为申请合理,但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,将与申请人协商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。
3. 费用收取:
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服务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或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,可能会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收取处理费用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姜堰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,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办公地址: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90号。
咨询电话:0523-88088586。
传真号码:0523-88088560。
邮政编码:225500。
咨询时间:
a. 冬季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。
b. 夏季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。
c. 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五、监督与救济途径
如果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或未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您可以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投诉。
如果您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、举报,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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